【新唐人2010年8月19日讯】(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县19日电)男子陈志仁、邱合成被控掳人勒索,并杀害被害人。桃园地方法院承审法官今天以恶性重大,毫无教化可能,2嫌已达到与社会永久隔离地步,各判处死刑。全案可上诉。
法官指出,34岁陈志仁曾因违反惩治盗匪条例被判刑11年,并在执刑7年后获假释出狱;32 岁邱合成也因盗匪案,被判刑8年。
2 人被控于去年11月间因为得知在桃园市经营印刷厂的郑姓老板经济状况良好,因此,谋议勒索,并以谈生意为由,约郑姓老板外出后,随即以胶带捆绑被害人,喂食安眠药。
法官指出,嫌疑人随后向被害人家属勒索新台币50万元,家属最后分别给付 3万元与15万元赎款。由于邱合成曾到印刷厂印制名片,深恐遭对方认出,因此,商议杀害并弃尸。2嫌涉嫌在台北县林口偏远地区以童军绳勒毙死者后弃尸。
全案经桃园地方法院审查,承审法官认为嫌疑人在审理过程中企图脱罪狡辩,很难看出对涉及罪刑有真心忏悔,足以认定被告罪刑重大,毫无教化的可能与必要,确实已达与社会永久隔离的地步,一审依意图勒赎掳人而故意杀人,判处死刑。全案仍可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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